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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师生电子邮箱系统使用指南

    来源 : 信息中心     时间 : 2014-01-10     点击:63568

     

    1学校邮箱界面

    学校邮箱界面

    1、服务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电子邮箱实行实名制方式进行管理,用户对象为在校教职工、全日制在校学生。师生邮箱账号在校期间有效。师生离职(校)后,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删除用户邮箱账号及其数据。

    2.登录网址

    教职工邮箱:https://mail.hznu.edu.cn/

    学生邮箱:http://mail.stu.hznu.edu.cn/

    3.开通邮箱

    新入职的教职工和新入学的学生,将由数据中心对接校园系统自动开通邮箱。一般新生入学前一周即可开通;新入职教职工在入职后,人事处录入员工信息后次日开通。

    4.邮箱名

    教职工初始邮箱名:工号@hznu.edu.cn;

    学生初始邮箱名:学号@stu.hznu.edu.cn。

    学生邮箱仅在激活时可以设置一次邮箱别名;教职工邮箱在登录之后,最多可以修改五次邮箱别名。

    5.初始密码

    新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HZNU(所有字母均大写),如12345X@HZNU。

    历届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12-17位。

    请登录之后及时修改并牢记密码。

    6.修改密码

    若遗忘密码,或需要修改密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在智慧校园APP微门户【常用应用】中打开【修改认证密码】点击【选择类型邮箱密码输入新密码、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点击【提交】即可。

    图片1

    图片2



    (2)使用邮箱页面“忘记密码”找回密码;

    (3)以上两种方法均不成功,可致电信息中心人工更改。


    7.学生邮箱激活

    因安全考虑,学生用户在使用学校电子邮箱前须由本人进行激活。激活入口:登录框下方的【账号激活】链接,按照提示输入信息即可激活。

    首次登录请先激活

    首次登录请先激活



    8.客户端收发邮件

    学校邮箱与网易邮箱一样有两种收发方式,第一种是通过WEB页面(即邮件在线)来收发电子邮件,第二种是通过客户端软件(如Outlook Express、Foxmail或者手机端等)来收发电子邮件。

    教职工邮箱客户端(Outlook、Foxmail等)IMAP协议设置方法如下:

    注意输入邮箱用户名的时候务必输入完整的邮箱地址。

    接收邮件服务器:mail.hznu.edu.cn 端口:143 使用SSL端口:993

    发送邮件服务器:mail.hznu.edu.cn 端口:25 使用SSL端口:465


    学生邮箱客户端(Outlook、Foxmail等)IMAP协议设置方法如下:

    注意输入邮箱用户名的时候务必输入完整的邮箱地址。

    接收邮件服务器:mail.stu.hznu.edu.cn 端口:143 使用SSL端口:993

    发送邮件服务器:mail.stu.hznu.edu.cn 端口:25 使用SSL端口:465


    详见:如何在手机上收发学校邮箱信件


    9.网上办事大厅如何绑定HZNU邮箱

    9.1 教职工邮箱绑定

    (1)教职工邮箱需先将邮箱版本切换到X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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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点击左侧头像,选择【个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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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设置专属密码,注:这个只有创建的时候能看到密码,后期无法看到,需在创建时,及时保存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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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网上办事大厅邮箱处,点击进行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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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学生邮箱绑定

    (1)左下角“设置”-“安全设置”-“客户端专用密码”-“生成专用密码”,创建时,请及时保存密码。


    邮箱

    (2)网上办事大厅邮箱处,点击进行绑定

    image


    10.设置邮箱别名

    10.1 教职工邮箱设置别名

    (1)先将邮箱的显示版本切换为X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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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右上角,设置-邮箱设置-修改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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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学生邮箱设置别名

             学生邮箱别名仅在激活过程中可以设置一次。



    11.安全须知

    (1)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收取邮件时确认邮件的来源,注意防范钓鱼邮件、木马及病毒,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邮件内容及其链接、附件。按要求设置高强度密码并妥善管理邮箱密码,禁止使用弱密码,不轻易提供邮箱账号、密码给第三方应用平台。一旦发现邮箱被盗用,请立即修改登录密码、查杀本机病毒和木马,并上报信息中心。

    (2)个人邮箱仅限本人使用,单位邮箱和群发服务账号仅限本单位(部门)使用且仅限于与本单位(部门)工作有关的业务,不得外借、出租、转让和贩卖。使用邮箱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损害国家、学校和他人的利益,不得发送涉密信息。

    (3)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用户,如:进行商业广告活动、传送“垃圾邮件”、进行病毒传播;传播不健康信息或其他任何非法信息资料;账号被外借、出租、转让或贩卖;弱密码账号;一年以上未使用的僵尸账号;其它违反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等管理条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锁定或注销该用户的邮箱账号、终止用户邮箱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4)其他事项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邮件系统服务条款



    教职工用户在杭州师范大学智慧校园APP(专属版钉钉)收发邮件的方法

    APP关联邮箱

    APP关联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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