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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师范大学信息化业务系统软件开发项目规范

    来源 : 信息中心     时间 : 2018-12-19     点击: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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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档说明:本文档适用于已签署项目合同,为开发企业和校方业务部门、信息中心等三方互相配合推进项目实施的有关工作规范和约定。


    为顺利开展信息化业务系统软件开发工作,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及我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工作要求,对项目实施工作提示如下:


    一、组建项目联合工作组

    学校和开发企业双方应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抽调相对固定的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做好各项对接工作。其中,学校工作组成员包括系统使用部门负责人、具体业务沟通人、核心用户以及与系统相关的业务上下游工作人员;信息中心由分管数字化校园建设的负责人、数据中心技术人员等人员组成。开发企业工作组成员包括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骨干、商务负责人、运维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请双方沟通确定《项目联合工作组名单》(本文档所有下划线的文件模板均可在https://it.hznu.edu.cn/it/下载),交信息中心备案(备案方式,发送邮件至it@hznu.edu.cn,注明**系统项目)。实施期间,若有人员变更请及时更新名单。为便于及时沟通,建议建立工作组钉钉群。


    二、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合同约定制定项目整体实施计划,并明确每一个阶段需要校方配合的工作。计划安排发送至校方项目负责人并抄送电子邮件至it@hznu.edu.cn,注明**系统项目。


    三、项目需求

    1.在双方合同签订后,开发企业应根据项目合同、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开展针对学校现有系统及整体运行环境的需求调研,并向学校提交《软件开发需求分析说明书》。按规定流程并经信息中心备案审核通过且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软件开发需求分析说明书》为本项目验收的依据。

    2. 学校方如有对项目需求的变更,由学校方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填写《杭州师范大学软件开发项目需求变更登记表》)通知开发企业项目负责人。开发企业须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回应内容包括开发企业建议的具体更改方案,如果变更会影响日程安排及人力投入,开发企业可要求对开发日程安排及开发费用总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学校方对开发企业方提出的调整须在 5 个工作日内正式回应。双方对变更而导致的各种调整均无异议后,变更才告有效。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开发企业按既定方案继续工作。


    四、硬件与网络支持

    学校信息中心在能力范围内提供虚拟主机,保障业务系统运行。开发企业应按需提供主机需求配置清单,业务部门配合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托管主机与虚拟主机申请表》及《安全协议》等。(涉及硬件支持对接工作的,可与信息中心何来坤老师联系。)

    开发企业技术人员若需要校外网络远程接入主机的,请校内项目负责人在网上办事大厅发起“临时来校人员校园网登录账号申请”,选择开发公司VPN账号类型,根据要求提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与保密协议》,审批通过后自动开通VPN账号。

    link杭州师范大学VPN校园网远程接入指南


    五、技术对接

    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软件开发需求分析说明书》、国家及教育部信息化标准、学校信息标准等规范,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开发企业应以国标和教育部信息化标准为基础,与项目建设单位商议初定编码规则,经信息中心审核后方可执行。

    1.数据申请及对接按照学校数据管理规范,各单位新建或升级应用系统过程中,所需要的基础数据或业务数据,在遵循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应通过数据中台统一获取,避免功能重复建设及常见基础数据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教职工信息、本科生信息、研究生信息、一卡通、房产信息等,应当由项目校内负责人登录数据中台申请,校内负责人申请通过。

    学校组织机构编码、教职工编码、各类学生编码规则

    数据申请及对接说明


    2.统一身份认证对接学校已经建立了数字化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新建业务系统的认证应接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并实现单点登录功能。新建业务系统均应采用学校统一的身份认证入口,不设置独立的登录入口。

    统一身份认证对接流程

    统一身份认证对接文档


    3.消息中心对接。学校已建立了统一通信平台用于第三方业务系统将信息推送信息、待办信息等通过接口推送至统一通信平台接入的短信网关、邮件网关,通过网关发送至相应师生的手机或邮箱。

    通知类消息对接文档

    待办类消息对接文档


    4.与学校门户(办事大厅、钉钉微门户)对接。面向师生的应用需提供PC端与移动端h5微应用,按照杭师大门户的UI规范和集成规范进行开发,移动端运行不再开发独立的APP、微信服务号、小程序等。

    系统及网上办应用功能上线申请流程说明


    5.日程中心对接。面向师生的预约等包含个人日程信息的功能,需实时调用接学校日程中心接口,完成个人的日程推送功能。

    日程中心对接文档


    6.用户中心对接。系统涉及的校级公共岗位角色数据(如校领导及其分管部门和学院、中层干部、辅导员、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等)必须从学校用户中心中以数据共享或接口调用形式获取,且该角色的更新必须在用户中心中实现;如果业务系统中包含用户中心中不存在的某类校级公共岗位角色,则该角色可以在业务系统中维护,但必须将更新维护后的岗位角色数据按照学校用户中心的统一标准要求,以数据共享或接口形式同步到学校用户中心中,可供其他业务系统调用。

    用户中心对接文档


    7.信息系统通用访问受限提醒内容对接。在用户登录系统“没有用户”时应该提示“本系统尚未注册您的账号。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处***老师,联系电话:2886***”;操作某个功能模块时“没有权限”时,应该提示“抱歉,您暂时没有权限使用该功能。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处***老师,联系电话:2886***”,尚未登记信息系统管理部门、管理员的需先完成登记。

    信息系统访问受限提醒对接文档


    8.统一支付平台。涉及到在线缴费的应用,通过调用学校统一支付平台接口进行在线缴费。

    财务统一支付对接接口文档


    9.人脸库及证件照对接。涉及人脸库对接的,可先联系信息中心商议对接实现方案。


    10.涉及其他对接的,请根据需要通过信息中心与第三方系统或数据中心等平台技术负责人沟通确定对接方案。形成对接方案后应形成文字并由三方签字认可。

    上述技术对接工作可与信息中心的相关老师联系,对接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联系电话负责对接的内容
    蒋老师28865890

    统一身份认证对接

    日程中心对接;

    信息系统通用访问受限提醒内容对接;

    财务统一支付对接。

    黄老师28867501

    数据申请及对接

    用户中心对接

    李老师28865522

    消息中心对

    尹老师28861157与学校门户(办事大厅、钉钉微门户)对接
    杨老师28861659人脸库及证件照对接




    六、系统测试、试运行与培训

    1.开发企业完成系统开发后,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写相关操作文档、测试方案,经学校方审定后,由开发企业组织实施,学校方协助和提供配合。系统测试结束后,开发企业方应提交系统测试报告,学校方对系统测试情况进行审定,必要情况下学校方可进行复核测试。

    测试阶段的优化要求,建议通过钉钉任务的方式实现线上提交、线上处理、线上反馈,实现留痕管理。

    钉钉任务

    钉钉任务

    2.通过系统测试后,经开发企业方申请学校方审定,系统进入为期一定周期的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阶段,开发企业方对系统进行双方达成的开发内容范围内的功能性修改和完善,如出现系统级故障时,开发企业方需派出项目实施人员进行现场或远程技术支持。因系统故障或严重缺陷等原因,学校方可要求延长试运行时间。试运行结束后,开发企业方应提交试运行报告,学校方对试运行情况进行审定。

    3.开发企业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求与学校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学校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在系统测试与试运行阶段,开发企业方应编制相应的操作手册并对有关人员分别进行系统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包括但不仅限于:

    系统管理人员技术指导:系统架构、常见故障诊断和排除技术。

    系统维护人员:系统环境、系统设计思想和功能现状日常维护管理相关注意事项、操作步骤和维护过程中遇到的系统故障的判断和解决方法。

    系统使用人员:相关系统操作、简单维护、常见错误处理。


    七、项目验收

    1.双方签字确认的《软件开发需求分析说明书》及经双方确认之需求变更等文件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2.在试运行结束后,开发企业须提交《系统验收申请报告》及系统验收所需的符合功能和技术指标的可运行系统、技术文档等合同所要求的内容。以上内容以书面文档、介质或软件系统实体等形式提交。学校方审查确认无误后,由学校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学校方在《系统验收报告》上签字。经双方签字确认的《系统验收报告》为系统验收通过的标志。

    3.如果在建设过程中合同所列系统需要重新开发或因学校方原因造成不具备集成条件,该业务管理系统的集成内容不作为本次合同规定的试运行和验收范围,学校方有权扣除该业务系统相应的集成费用,同时双方签订备忘录,该备忘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验收的详细要求与程序见《杭州师范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文档》。


    八、系统交付

    系统通过学校方验收是系统交付的前提。

    1.正式交付时间。因项目需求变更、学校方原因导致开发企业无法按时开展项目实施工作等情况的,按双方书面约定的时间可以给予适当顺延。

    2.文档交付内容。文档交付是系统交付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按系统交付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并进行。按照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分阶段交付系统完整的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需求分析说明书》、《详细设计方案》、《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方案》、《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系统部署、对接及有关配置参数》、《用户操作手册》、《管理与维护手册》、《安装手册》、《故障诊断与排除手册》,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同时提供电子版本。电子版备份请发邮箱it@hznu.edu.cn,注明**系统项目。

    文档交付清单

    文档交付清单

    九、保密事项

    开发企业有责任对获知的学校技术或商业秘密保守机密,并对系统中涉及学校业务的关键数据(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管理信息、业务流程、学校各类业务数据、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保守机密。


    十、费用支付

    费用支付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项目履行满足支付条件后,开发企业征得学校业务部门认可后,开增值税发票(开票所需相关信息可见合同),交业务部门负责人,按学校财务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十一、附则

    1.本文若与合同不符的,请以合同为准。

    2.如遇特殊项目或对本文档有异议的,可事先沟通修改。

    3. https://it.hznu.edu.cn/it/是信息化建设项目学校规范的指定下载网址,上述下划线格式文档,及有关指南均可在上述网址下载。

    4. 各类须项目备案的资料电子稿,请发送至it@hznu.edu.cn邮箱,注明**系统项目。


    doc格式文档汇总:

    1、《项目联合工作组名单》

    2、软件开发需求分析说明书

    3、《杭州师范大学软件开发项目需求变更登记表

    4、《杭州师范大学托管主机与虚拟主机申请表》及《安全协议》

    5、杭州师范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文档

    6、学校组织机构编码、教职工编码、各类学生编码规则 https://it.hznu.edu.cn/c/2015-09-04/692220.shtml

    7、杭州师范大学信息化业务系统软件开发项目规范


    8_2UI设计UI设计规范汇总:

    1杭州师范大学LOGO矢量图

    2、杭州师范大学校园风景照片

    3、移动应用图标设计规范

    4、杭州师范大学数智驾驶舱背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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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档最后更新于: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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