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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中心网站与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管理条例

    来源 : 信息中心     时间 : 2023-06-30     点击:314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中心网站与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信息中心网站与新媒体平台的健康发展,为师生提供更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细则》等制度,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的信息发布是指以杭州师范大学信息中心名义,通过信息中心网站与新媒体平台官方发布的信息。

    第三条 信息发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根本出发点,弘扬主旋律和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规定。

    第四条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先审后发”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未经审核和审批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信息中心网站与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工作由信息中心主任统一领导,总负责本单位稿件审核、新闻发布、平台管理等各项工作;信息中心副主任分管新闻宣传工作,落实相关具体工作;设立一名专人作为宣传员,做好本单位新闻线索和素材的收集和新闻稿撰写报送工作,并配合做好校级官方平台的相关新闻发布工作。

    第五条 信息发布内容应当具备:  

    (一)准确性。信息发布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二)规范性。遵守通知、新闻稿件写作规范,用词准确,内容精炼,篇幅适当;  

    (三)重要性。信息发布的内容要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时效性。重大新闻24小时内报送,一般新闻48小时内报送,新闻事件发生72小时后报送的稿件原则上不予采用。  

    第六条  信息发布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法规和学校保密规章制度,注重学校业务数据和师生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严禁发布涉密信息。

    第七条   网站新闻信息稿件原则上要求图文并茂,排版美观简洁。

    (一)文章标题、副标题或多级标题,格式原则上为:黑体、不加粗、14px、1.5倍行距、居中。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四级标题、五级标题依次采用“一、”、“(一)”、“1.”、“(1)”、“①”排序标注;字体,黑体;字形,不加粗;字号,14px。

    (二)正文文字格式原则上为宋体、14px、1.5倍行距、首行缩进;颜色为黑色。

    (三)图片原则上为JPG格式,宽度、高度应大于600*450,小于1000*750,且图片须一并附在正文内,并在图片下方附上说明。

    第八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信息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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