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公告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重要公告

    重要公告

    当前位置 : 

    关于开通统一消息中心平台的通知

    来源 : 信息中心     时间 : 2018-12-27     点击:2966

    各学院、部门:

    为建立校院两级信息发送平台,进一步整合共享师生通讯录信息,信息化中心建立的统一消息中心平台现已上线,现将开通使用情况通知如下:

    一、平台主要功能

    各学院、部门的信息管理员可以利用学校统一消息中心平台,自主编辑信息内容、信息展现形式、发送渠道,快速地将消息发送至相关师生的微信、短信、邮件、网上办事大厅、今日校园手机APP、钉钉等渠道。

    各部门的业务系统可以与学校统一消息中心平台对接,实现系统待办、待阅等消息的集成,实现消息能够自动的发送到相关师生的微信、短信、邮件、网上办事大厅、今日校园手机APP、钉钉等渠道。部分业务系统已经完成对接。

    师生的通讯录信息是通过爱师大APP、今日校园、企业号、统一身份认证捆绑通讯信息等多途径收集整理的,可以避免各学院部门各自为政维护师生通讯信息的工作,实现数据的统一共享。

    二、发送渠道

    统一消息中心目前提供微信企业号、短信、邮件、钉钉、智能渠道等方式发送,发送时可以由发送人自主选择。

    1杭州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关注企业号的师生可以通过微信接收实时消息,信息管理员可以在后台掌握消息阅读情况。

    2、手机短信:师生在接收消息时,会收到来自号码为:1069055911120720(学校官方短信网关平台)的一条短信,短信中含有https://uc.hznu.edu.cn***的网址信息,点击该网址即可阅读详细内容。样式如下:

    统一消息中心短信样式

    统一消息中心短信样式

    3、邮件:师生的邮箱会收到来自hznu@hznu.edu.cn的一封邮件,样式如下:

    统一消息中心邮件样式

    统一消息中心邮件样式

    三、其他

    1、各学院、部门应明确一名信息发送管理员,相关名单填写附件1于2019年1月3日前由各学院部门办公室通过学校电子邮箱发送至信息化中心xxhzx@hznu.edu.cn。信息化中心将统一进行授权。

    2、信息发送管理员应加入“杭师大消息发送管理员”QQ群,群号:954483219,可以在线进行技术咨询。信息化中心也将组织开展培训。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信息发送管理员登记表


    信息化中心

    2018年12月27日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信息中心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恕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邮箱:xxhzx@hznu.edu.cn

    热线:28865888(校内拨打全号,工作时间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