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名称:杭州师范大学信息系统数据使用审批单、数据共享保密协议
使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校内职能部门申请共享学校业务数据所用。
办事依据:《杭州师范大学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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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信息化中心黄老师,电话:28861157,邮箱:hyj@hznu.edu.cn
办事流程
校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须通过学校数据中心获取跨部门信息系统数据的,根据“按需够用”原则,应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填报《杭州师范大学信息系统数据使用审批单》,经相关数据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信息化中心根据数据处理工作量大小,在5—15个工作日内通过数据接口或数据导出等形式提供数据。对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或影响学校数据安全的或以个人(含项目组)名义申请使用数据的,信息化中心不予提供数据。对技术条件限制等,无法按指定规格提供数据的,信息化中心应及时反馈申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