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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师范大学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

    来源 : 信息中心     时间 : 2021-11-05     点击:240

    杭州师范大学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用户支持,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提高信息系统的维护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系统得到有效的应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信息系统,是指在我校运行的所有的信息系统,包括信息中心承建的服务于全校的信息化平台、系统,学校各部门建设的、运行或托管于信息中心机房的信息系统。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运维方式包括: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运维、各部门自行运维、软件供应厂商或第三方运维厂商运维等。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全体师生及信息化系统使用的相关人员。学院内部运行的信息系统参照本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第二章  基本运维要求

    第五条 各系统牵头单位应建立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团队,应明确信息系统的负责人、系统管理员及技术运维人员队伍。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团队的基本任务是:做好系统上线运行、升级、日常监控、备份、系统与数据安全,预防处理各类系统故障等工作,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 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团队要制定信息系统巡检清单及计划,系统管理员及技术运维人员做好信息系统的定期巡检,记录日常运行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信息系统的负责人。

    第七条 信息系统故障排除后,技术运维人员应填写信息系统故障处理单,详细记录故障现象、解决方法、处理结果等,并根据情况提出系统软、硬件升级或修改建议。

    第八条 对信息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更改等操作须经信息系统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并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

    第九条 系统技术运维人员须制定信息系统的备份、恢复策略,做好系统及数据的备份工作,做好备份介质的保存、使用、借用和销毁工作。

    第十条 信息系统应进行系统操作日志记录与定期审计,依法保留至少6个月的操作日志与审计记录。

    第三章  运维方式

    第十条 信息系统在部署完成上线运行后即进入运维阶段,并以系统为单位进行运维管理。

    第十一条 部署在信息中心机房内的信息系统,无论在校内本地运维,还是在校外远程运维,一律通过统一的运维审计系统(即堡垒机)进行运维。

    第十二条 校外远程运维须通过学校VPN系统连到校内后方可访问运维审计系统。

    第十三 运维方须指定固定的运维人员负责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由信息中心为该信息系统的管理部门及运维管理人员分别创建VPN账号和运维管理系统账号,并进行授权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  运维安全

    第十四条 承载信息系统的每台服务器须开启主机防火墙策略,限制登录IP地址,只允许运维审计系统连入。

    第十五条 信息系统管理员账号的密码必须符合复杂性要求,并要限制登录IP地址,无法实现的要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 新信息系统部署完毕后,须经信息中心安全检查通过后方可上线运行;信息系统升级后须联系信息中心重新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信息系统的管理员账号、运维VPN账号、运维审计系统账号等必须专人专用,设置独立账号密码,禁止多人共用账号。

    第十八条 运维方及运维人员应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权限和密码管理。运维人员调离、调整时,须移交全部技术手册及资料,并更换该信息系统的相关口令和密钥。

    第十九条 信息系统的运维通过运维审计系统进行,不得使用其它点对点远程连接工具(如TeamViewerUltraViewer等),服务器上也不得安装类似软件。如有特殊需求,需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条 对于不设置主机防火墙策略、不限制管理员登陆IP地址或存在重大网络数据安全隐患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信息系统,经信息中心督促系统牵头部门但未能整改的,由信息中心给予暂停提供服务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泄露VPN账号或运维审计系统账号、多人共用运维账号的管理部门或运维方,一经发现,信息中心有权冻结相关账号,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确认可以安全运维后,方可解冻账号。

     用户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服务渠道

    1.在线服务:各信息系统管理员应加入“HZNU智慧校园技术支持群”,以便及时获取技术支持和最新资讯。同时,鼓励各业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创建专门的在线服务群组,为用户提供更加直接和便捷的沟通渠道。定期更新和维护在线服务群的信息,保证所有活跃用户都能接收到最新的通知和服务。

    2.电话支持:各部门应在各自业务系统中明确列出提供服务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这些联系方式处于工作时间内有人接听的状态。

    第二十三条 响应机制

    各部门所负责的信息系统必须建立完善的问题响应机制,明确响应流程、责任主体及时间节点,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对师生反馈的问题作出响应,保障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师生使用体验。

    第二十四条 用户反馈与改进

    1.意见收集: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收集用户反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评价、在线问卷调查、客服热线、定期举办的用户座谈会等。确保能够广泛听取不同用户群体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全面了解用户需求。设立专门的用户反馈邮箱或在线平台入口,方便用户随时提交他们的想法和遇到的问题。

    2.改进措施:针对用户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调整系统功能,对于短期内无法实现的改进建议,应纳入到下一阶段的产品迭代计划中,并向用户反馈处理进度。

    第二十五条 用户操作指南

    各业务系统在上线之前必须制定详尽且易于理解的用户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应当包含但不限于系统的基本功能介绍、操作流程说明、常见问题解答以及联系支持的方式等内容。在系统更新或升级后,应及时修订操作手册。

    第二十六条 培训

    各业务系统上线后,相应的部门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业务培训。线上培训可利用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线下培训可组织专题讲座、实操演练等活动。培训内容应涵盖系统的基本功能、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确保用户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

    第二十 宣传推广

    各业务系统上线后,须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智慧师大 APP 等多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宣传内容应包括系统的功能特点、使用方法、上线时间等信息,以便用户及时了解并使用新系统。

    第六章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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