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部门明确,若事项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可以选择“全局督办”,由全局督办员转派处理。
“师生直通车”是是学校深化数字化改革、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平台借助技术手段打破部门间的协作壁垒,建立“民呼我为”快速响应通道,集咨询、建议、反馈功能于一体,覆盖全校所有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构建起师生诉求“受理-流转-反馈-评价”的全流程闭环。通过问题趋势分析推动管理决策科学化,将高频诉求转化为“为师生办实事”任务清单,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师生少跑腿。可以通过电脑端(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hznu.edu.cn )和移动端(智慧师大APP)径进入“师生直通车”。
师生直通车工作流程
(一)电脑端:
1.电脑端三种进入方式: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hznu.edu.cn。
(1)搜索“师生直通车”,即可进入。
(2)点击右侧“直通车”快捷入口。
(3)首页往下滚动,找到“在线服务”模块,点击 协同办公 →师生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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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我要新增事件】,选择相应的职能部门。
我要新增事件
3.保存并提交咨询问题。按照页面提示输入咨询的问题及内容,点击保存后,即完成了咨询问题的提交。对应部门的管理员会实时收到您提交咨询的待办消息。
师生直通车提交咨询问题
(二)移动端:
1.登录智慧师大App → 常用应用 → 师生直通车,也可以在“更多应用” → 协同办公 → 师生直通车,点击进入。
2.点击【我来建议】、【我有诉求】、【我要咨询】、【我想感谢】,可以发起事项。
同时直通车模块中可查看已创建事项、待处理事项、处理的事项、抄送待阅件、关注的事项。
(1)新增事项
点击【我来建议】,进入新增事项页面。选择事项类型,自动带出对应的受理部门和受理人,并根据页面字段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可选【暂存草稿】或直接【提交】,进入流程流转。
(2)已创建事项
查看自己创建的所有事项。可分类查看未解决和已解决的事项。
(3)事项的处理
创建的事项,可以在【处理的事项】模块中查看。事项流转状态,事项处理类型,当前办理节点等信息。也可以点击具体事项,查看事项详情。
(4)重开事项
对事项的处理回复不满意,可以在事项办结后的5个工作日内,重开事项。重开后,事项会直接流转到上一次最后处理的节点。
(5)取消事项
事项发起人可以取消该事项。
(6) 事项评价
事项办结后发起者会收到一条对回复的满意度评价。同时可以选择该事项【是否公开】。如对回复不满意,可以选【重开事项】继续提问。评价时限在事项办结后的5个工作日内。
四.职能部门在线反馈的方法
(一)电脑端
1.直接受理。
部门信息管理员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事件受理页面,3天内须对事件进行处理。
(1)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师生直通车”,查看【我的待处理事件】,进行事件的处理。
(2)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的待办事件,选中右侧的“去处理”按钮。
(3)通过钉钉通知消息,进入事件详情
(4)填入受理意见,按需上传附件信息。
2.转上级
部门信息管理员如不能直接处理的,可点击【转上级】,消息将流转至部门负责人处理,如需撤回可点击【撤回事件】;若部门信息管理员3天未回复,系统将自动上报相应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须在3天内对师生用户进行回复。
3.转全局督办
(二)手机APP端
1.钉钉收到事项处理提醒,可以通过消息点击进入,直接处理操作。
2.进入应用,找到对应的待处理事项模块,进行处理。
3.转上级。部门信息管理员如不能直接处理的,可点击【转上级】,消息将流转至部门负责人处理,如需撤回可点击【撤回事件】;若部门信息管理员3天未回复,系统将自动上报相应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须在3天内对师生用户进行回复。
4.转全局督办
经部门明确,若事项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可以选择“全局督办”,由全局督办员转派处理。
5.转上级后可撤销事项
职能部门管理员如需变更的,可以与信息中心杨老师联系,电话:2886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