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方便短期来校工作与学校的人员使用校园卡,减少各学院、部门制卡成本费用,我校校园卡系统现已支持开通纯虚拟校园卡(可不发放实体校园卡)的功能,现就有关办事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符合校园卡办理条件的短期来校工作与学习的人员
二、办理程序
1.承担接待短期来校工作或学校的所在学院或部门,收集办卡信息,汇总填写校园卡批量办卡申请信息(附件1);
2.公共事务管理处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批;
3.审批同意后,由后勤服务集团校园一卡通服务部在校园卡系统中进行注册开户,开户结果反馈至所在学院或部门。
4.所在学院或部门,通知相关人员通过支付宝APP自助领卡。
三、使用方法
1.自助领卡办法
打开支付宝APP,搜索“杭州师范大学”生活号,关注后点击“电子校园卡”,并按页面提示,经身份验证匹配成功后,即可领卡成功。
领取电子校园卡流程
2.校园卡消费办法
打开支付宝APP,点击支付宝首页的“付钱”,如下图即可在我校校园卡多媒体POS机上消费。
支付宝电子校园卡刷卡流程
四、有关说明
1.虚拟校园卡实行实名认证:姓名,身份证号码须准确无误,且与本人的支付宝账号中的姓名与身份证完全一致,否则无法办理。
2.虚拟校园卡的使用范围:用于餐饮与超市消费,不具有实体卡的电子身份功能。
3.虚拟校园卡使用期限:自本人申请的有效使用时间内使用,超出时间将会冻结。
4.因多媒体POS机部署有限,虚拟卡仅限在仓前校区、玉皇山校区使用。
5.纯虚拟校园卡不允许用户自行充值,若卡内有补助,“支付方式设置”应设“校园卡”;若卡内金额消费完可将“支付方式设置”设成“支付宝”,直接用支付宝支付。
6.虚拟卡不退款(在有效期内把卡内金额消费完)。
特此通知。
公共事务管理处、信息化中心、后勤服务集团
2018年6月4日